信仰要道(二)第九课

 第九课 教会的圣礼

一、教会实行圣礼是主的吩咐。

 1、教会当顺服基督的命令。

⑴身体当服从元首:生命原造之本能,不仅理所当然;

⑵承认主的意念高于我们:非盲目服从,不是顺服理智。

 2、当明白圣礼的属灵意义。

⑴出于神的必有意义:乃借仪式使人得福,福不来自仪式,而来自神。

⑵对圣礼的灵意不能凭想象增删:灵意是属灵的真实,非各人的理解。

  ⑶明白则当遵行:对神的一切吩咐无不如此。

 3、圣礼是神与人立约的标记。

  ⑴整本圣经就是神与人立约的记载:中心是救赎,圣礼乃救赎记号;

  ⑵圣礼以看得见的礼仪将看不见的约显明出来,使人明白,给人提醒。

二、教会的洗礼。

 1、施行洗礼是主的命令。

⑴先作门徒再受洗:后者(礼仪)的意义在于前者(实质);

⑵只有门徒能接受洗礼:意义止此,不能增加;

  ⑶按此吩咐行有主同在:礼仪合格之印证与保证。

 2、洗礼的属灵意义。

⑴归主的见证(当众宣告):见证当公开(与圣餐不同);

见证当有清楚的对象:神,天使,撒旦,世人;

见证当有清楚的内容:离罪(过去状况)与主同活(今后决志)。

⑵与主联合的表记(表明事实)。

        与主的死联合(归入他的死):向世界死;

        与主的复活联合(与基督同活):披戴基督;

        与主的身体联合(归入教会):建立肢体交通关系。

 3、接受洗礼的条件。

⑴已经重生(经过灵洗):作为灵洗的标志,只应有这一个条件。

⑵教会接纳(确认):重生(灵洗)的判断。非外加条件。

      依据:基本信仰清楚—-知道信的是什么,为何要信;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重生表现明显—-信的证明。

⑶教会接纳(新信徒)的过程,也是教会(工作)被(神)接纳的过程。

4、洗礼的实行。

⑴形式:水礼(每个人都能接受的);

    作为表记,本身的形式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表明的内容;

    圣经明确规定洗礼,却没提及洗礼的准确形式。

⑵施礼者的资格:能否真正奉主名行。(重生及托付必须,其余未必)

  ⑶时间、地点、场所:经训显明,无此限制;但须表现敬虔之心。

 5、关于洗礼的一些误介。

⑴有赦罪、医病、刚强灵性之特效;

⑵“信”的毕业证:信的目的在于得救;以后学习其它功课;

⑶作基督徒的起点,基督徒的“生日”:重生与宣告混淆;

⑷加入教会的仪式:地方教会与普世教会混淆。

三、教会的圣餐。

 1、圣餐是主亲自设立并吩咐门徒遵行的。

⑴应当行:纪念主理所当然;遵行主道为蒙福之本;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⑵如此行:不在名称仪式,不求实况模仿。当照主心意而行。

 2、圣餐的属灵意义(教会的灵命状况,对主的认识由此得见)。

⑴纪念主的爱和立的约:主的死表明的爱激励我们爱主之心和履约之义务;

⑵提醒主要来:脱离迷惑,分别为圣,警醒等候;

  ⑶肢体在主内合一的见证:合一的责任。

 3、领受圣餐的条件(带惩戒的圣礼)。

⑴教会接纳的肢体:与洗礼的关系;

⑵心意上的准备:省察—关于自身状况;

分辨—关于礼仪的意义。

 4、圣餐实行中的一些问题。

⑴物质形式无定式,礼仪秩序却重要;

⑵祝谢按圣灵感动,教会属灵次序;

  ⑶时间、地点:只要体现属灵意义,表达敬虔之心即可。

 5、关于圣餐的误介。

⑴变体说:误解经文,偏离本意。

⑵领者有福:福并非出自物,乃来自遵守主旨。

⑶有罪者不可吃:非给圣洁者的奖励;不吃不能解决罪的问题。


第一讲:一 1

第二讲:一 2

第三讲:一 3

第四讲:二 1~2

第五讲:二 3~5

第六讲:三 1~2

第七讲:三 3~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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