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仰要道(二)第十五课

第十五课 遵行神的旨意

一、遵行神旨意的意义。

  1、基督徒生命的基本原则。

⑴非宗教术语;

⑵非高级目标。

  2、生命操练及长进之关键。

⑴发之于生命;

⑵行之于生活;

⑶见效于生命。

  3、遵行神旨与明白神旨。

⑴无必然联系或因果关系;

⑵自始至终伴随着圣灵的工作。

二、神愿意让人明白他的旨意(人明白神旨意的决定性前提)。

 1、神在每个人身上都有着他的旨意(因此明白主旨与每个人都有关)。

  ⑴神的命定:出于神的本性,所赐必定最佳;

  ⑵神的允许:怜悯人的软弱,避免走向反面。

 2、神的旨意永远不变(信实),而且必定要成就(权能)。

⑴神旨既定切不变,便可寻求并明白;

⑵神旨必成,唯有顺服;

⑶神旨之下,人不是无所事事(听天由命),无需用心。

 3、人可以明白神的一些旨意。

  ⑴神出于同一爱的源头,将其旨意与其救赎一同赐给世人;

  ⑵明白神旨是每个基督徒都当有的生命经历(无可夸耀);

  ⑶明白神旨不需要超然表现(神借正常途径赐下)。

 4、遵从神旨意者永存。

  ⑴明白只是通向蒙恩之路,却非蒙恩本身;

  ⑵遵从不以明白为其必要条件,真正需要的是出于信心的顺服。

三、如何明白神的旨意。

 1、显明是明白之前提。

⑴莫求明白那没显明的;

⑵莫在显明的途径以外去寻求。

⑶按显明的方法去寻找是明白的正当途径。

 2、神的普遍旨意(明显吩咐):以群体为对象。

  ⑴神所显明的旨意中最多、最基本、最重要的。

  ⑵圣经最集中最完全地显明了神的旨意。

  ⑶人的悟性及常识帮助人们明白神的旨意。

 3、神的特殊旨意(随时引导):为个体所预备。

  ⑴普遍旨意基础上对特别需要者的补充(非替代)。

  ⑵环境印证(神可制造使用环境)与不看环境(非决定因素)。

  ⑶区别圣灵感动与肉体冲动。

  ⑷正确对待异象与奇事(神与撒旦皆有此能力)。

四、谨防在寻求中偏离正道。

 1、寻求而不是为着遵行,将一无所获。能否明白神的旨意是人的问题,不是方法问题。

 2、想明白神的全部奥秘是不可能的(绝非神旨)。

⑴关于别人的事莫好奇;

⑵关于自己的事也非必须全知(否则无需信心)。 

3、并非在任何一件事上都有神的特殊旨意。

⑴规律既是神造,按规律行事便是神的正常行事方法;

⑵人眼中的“反常”仍在神的(更高)规律之中。

 4、遵行已明白的神旨,才能继续明白。

⑴知而炫耀,既非真知,且更有害;

⑵遵行有过程:从力争允许到选择顺服,从流泪顺服到甘心听命。

 5、防止邪灵的工作。

  ⑴多变化,无恒定目标

  ⑵独行其事,不与肢体相合

  ⑶怕光明爱黑暗

  ⑷无知的热心冲动

  ⑸体贴人意不体贴神意,顾肉体不顾灵命


第一讲:一 1

第二讲:一 2 ~ 二 2

第三讲:二 3 ~ 三 2

第四讲:三 2~3

第五讲:三 3(1~3)

第六讲:三 3(4)~ 四 1

第七讲:四 2

第八讲:四 3~4

第九讲:四 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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