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仰要道(二)第七课

第七课 祷 告

一、祷告的实质:人与神灵交。

是说话,但不一定有”说”的表现;向神说话也不一定是祷告.

 1、不是宗教仪式,乃是真实经历。

⑴仪式的意义在于实质,无实质的仪式毫无意义;

⑵祷告无任何必须的外在形式,只需为实质提供活动平台;

⑶仿效仪式毫无价值,实质问题是无法模仿的.

 2、不是肉体感官的工作。

⑴神是灵,肉体不能与神沟通(并非神不知肉体情况);  

⑵神造人时给人灵的目的就是与他交通(祷告的工具).

⑶有灵之人必须与神相交才得满足(如同五官之需).

 3、生命的标志(如同属灵的呼吸)。

  ⑴人的灵依赖神的供应才得存活,灵交是主要供应渠道;

  ⑵有无祷告是真假信徒的区别:与生命之源的沟通是生命的基本特征;

  ⑶祷告的情况决定信徒的刚强或软弱:生命的力量来自神的供应.

二、祷告的资格。(既非仪式,便不能模仿外表而得)

 1、祷告是儿女的权利:话语的果效,不由语言,而由身份决定.

⑴当珍惜自己的身份(神子重价换来);

  努力追求生命的丰盛(与主的亲密关系),而不是雕琢言辞;

⑵儿女待遇不同于儿女身份:求告有效不等于有祷告资格;

⑶罪人唯一蒙悦纳的祷告是悔罪(基督徒的第一个祷告).

 2、要行使权力。

⑴无权者用权:无知模仿(首先生命清楚,而后再考虑祷告);

⑵有权不用权,失去福份:糊涂基督徒—不知有权;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冷淡基督徒—轻视权力;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软弱基督徒—被捆绑无法行使权力.

  ⑶常常祷告(每时皆可),凡事祷告(每事皆可),是神旨意.

3、要学习用好神给的权力。

   得权不易,用权更难.不会用权等于无权.

⑴学习明白神的心意(生命操练过程);

⑵神许可的不一定是喜悦的(莫以得到为满足);

⑶圣经的教导和事例是学习的课本和榜样(确定追求标准).

三、祷告的实行:容易,因主已付了代价.

 1、不受任何形式的限制(只要将灵里的信息发出).

⑴随时随地,不拘形式(神无处不在,无所不知);

⑵凡事皆可,不拘内容(神全能慈爱,任何事都愿管);

⑶灵里相通,不需装模作样(各人有各自的特点,无须寻求一致);

⑷只要神喜悦,不求人欢喜(神看内心,人看外貌,结论不一).

 2、神注重的是内心(祷告蒙喜悦的要点及难点).

⑴清洁的心:沟通的基础—神是圣洁的;

  带罪的祷告(非带罪的人),贪欲(非身体所需)的祈求不蒙垂听;

⑵真诚的信心:灵交的通道—神是信实的;

  信心非愿望,乃出自神,故信心的祷告必蒙神悦纳.

⑶敬虔的心:神所要求的心志.

  尊重神的主权;用灵也用悟性;筑构最佳表现平台.

⑷顺服的心:果效所在.

  顺从圣灵的催促(负担);顺服神的旨意.

 3、祷告的范例:主祷文。

⑴摆正关系:纵向—至高至亲;横向—同等群体;

⑵突出重点:先天后地,先灵后体,先永久后眼前;

⑶明白责任:神应允的途径。

四、祷告的禁忌。

 1、面对人,不面对神。

⑴不明真理:讲道,训众,说事等;

⑵追求表面(以为神看重):形式,辞藻.气氛,长度等;

⑶讨人喜悦(假冒为善):宗教套语,渲染情绪等.

 2、忽略生命(灵交的基础)的造就.

⑴无正确信仰:不读经,不听道,以祷告代替一切;

⑵无生活见证:明而不从,信而无行.

 3、带罪妄求。

⑴不知罪的标准,自以为义;

⑵不知罪的后果,误用赦免之道.


第一讲:一(1,2)

第二讲:一 3

第三讲:二 1,2

第四讲:二 3

第五讲:三 1

第六讲:三 2(1,2)

第七讲:三 2(3,4)

第八讲:三 3

第九讲:四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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