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仰要道(二)第九课
第九课 教会的圣礼
一、教会实行圣礼是主的吩咐。
1、教会当顺服基督的命令。
⑴身体当服从元首:生命原造之本能,不仅理所当然;
⑵承认主的意念高于我们:非盲目服从,不是顺服理智。
2、当明白圣礼的属灵意义。
⑴出于神的必有意义:乃借仪式使人得福,福不来自仪式,而来自神。
⑵对圣礼的灵意不能凭想象增删:灵意是属灵的真实,非各人的理解。
⑶明白则当遵行:对神的一切吩咐无不如此。
3、圣礼是神与人立约的标记。
⑴整本圣经就是神与人立约的记载:中心是救赎,圣礼乃救赎记号;
⑵圣礼以看得见的礼仪将看不见的约显明出来,使人明白,给人提醒。
二、教会的洗礼。
1、施行洗礼是主的命令。
⑴先作门徒再受洗:后者(礼仪)的意义在于前者(实质);
⑵只有门徒能接受洗礼:意义止此,不能增加;
⑶按此吩咐行有主同在:礼仪合格之印证与保证。
2、洗礼的属灵意义。
⑴归主的见证(当众宣告):见证当公开(与圣餐不同);
见证当有清楚的对象:神,天使,撒旦,世人;
见证当有清楚的内容:离罪(过去状况)与主同活(今后决志)。
⑵与主联合的表记(表明事实)。
与主的死联合(归入他的死):向世界死;
与主的复活联合(与基督同活):披戴基督;
与主的身体联合(归入教会):建立肢体交通关系。
3、接受洗礼的条件。
⑴已经重生(经过灵洗):作为灵洗的标志,只应有这一个条件。
⑵教会接纳(确认):重生(灵洗)的判断。非外加条件。
依据:基本信仰清楚—-知道信的是什么,为何要信;
重生表现明显—-信的证明。
⑶教会接纳(新信徒)的过程,也是教会(工作)被(神)接纳的过程。
4、洗礼的实行。
⑴形式:水礼(每个人都能接受的);
作为表记,本身的形式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表明的内容;
圣经明确规定洗礼,却没提及洗礼的准确形式。
⑵施礼者的资格:能否真正奉主名行。(重生及托付必须,其余未必)
⑶时间、地点、场所:经训显明,无此限制;但须表现敬虔之心。
5、关于洗礼的一些误介。
⑴有赦罪、医病、刚强灵性之特效;
⑵“信”的毕业证:信的目的在于得救;以后学习其它功课;
⑶作基督徒的起点,基督徒的“生日”:重生与宣告混淆;
⑷加入教会的仪式:地方教会与普世教会混淆。
三、教会的圣餐。
1、圣餐是主亲自设立并吩咐门徒遵行的。
⑴应当行:纪念主理所当然;遵行主道为蒙福之本;
⑵如此行:不在名称仪式,不求实况模仿。当照主心意而行。
2、圣餐的属灵意义(教会的灵命状况,对主的认识由此得见)。
⑴纪念主的爱和立的约:主的死表明的爱激励我们爱主之心和履约之义务;
⑵提醒主要来:脱离迷惑,分别为圣,警醒等候;
⑶肢体在主内合一的见证:合一的责任。
3、领受圣餐的条件(带惩戒的圣礼)。
⑴教会接纳的肢体:与洗礼的关系;
⑵心意上的准备:省察—关于自身状况;
分辨—关于礼仪的意义。
4、圣餐实行中的一些问题。
⑴物质形式无定式,礼仪秩序却重要;
⑵祝谢按圣灵感动,教会属灵次序;
⑶时间、地点:只要体现属灵意义,表达敬虔之心即可。
5、关于圣餐的误介。
⑴变体说:误解经文,偏离本意。
⑵领者有福:福并非出自物,乃来自遵守主旨。
⑶有罪者不可吃:非给圣洁者的奖励;不吃不能解决罪的问题。
第一讲:一 1
第二讲:一 2
第三讲:一 3
第四讲:二 1~2
第五讲:二 3~5
第六讲:三 1~2
第七讲:三 3~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