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仰要道(二)第十五课
第十五课 遵行神的旨意
一、遵行神旨意的意义。
1、基督徒生命的基本原则。
⑴非宗教术语;
⑵非高级目标。
2、生命操练及长进之关键。
⑴发之于生命;
⑵行之于生活;
⑶见效于生命。
3、遵行神旨与明白神旨。
⑴无必然联系或因果关系;
⑵自始至终伴随着圣灵的工作。
二、神愿意让人明白他的旨意(人明白神旨意的决定性前提)。
1、神在每个人身上都有着他的旨意(因此明白主旨与每个人都有关)。
⑴神的命定:出于神的本性,所赐必定最佳;
⑵神的允许:怜悯人的软弱,避免走向反面。
2、神的旨意永远不变(信实),而且必定要成就(权能)。
⑴神旨既定切不变,便可寻求并明白;
⑵神旨必成,唯有顺服;
⑶神旨之下,人不是无所事事(听天由命),无需用心。
3、人可以明白神的一些旨意。
⑴神出于同一爱的源头,将其旨意与其救赎一同赐给世人;
⑵明白神旨是每个基督徒都当有的生命经历(无可夸耀);
⑶明白神旨不需要超然表现(神借正常途径赐下)。
4、遵从神旨意者永存。
⑴明白只是通向蒙恩之路,却非蒙恩本身;
⑵遵从不以明白为其必要条件,真正需要的是出于信心的顺服。
三、如何明白神的旨意。
1、显明是明白之前提。
⑴莫求明白那没显明的;
⑵莫在显明的途径以外去寻求。
⑶按显明的方法去寻找是明白的正当途径。
2、神的普遍旨意(明显吩咐):以群体为对象。
⑴神所显明的旨意中最多、最基本、最重要的。
⑵圣经最集中最完全地显明了神的旨意。
⑶人的悟性及常识帮助人们明白神的旨意。
3、神的特殊旨意(随时引导):为个体所预备。
⑴普遍旨意基础上对特别需要者的补充(非替代)。
⑵环境印证(神可制造使用环境)与不看环境(非决定因素)。
⑶区别圣灵感动与肉体冲动。
⑷正确对待异象与奇事(神与撒旦皆有此能力)。
四、谨防在寻求中偏离正道。
1、寻求而不是为着遵行,将一无所获。能否明白神的旨意是人的问题,不是方法问题。
2、想明白神的全部奥秘是不可能的(绝非神旨)。
⑴关于别人的事莫好奇;
⑵关于自己的事也非必须全知(否则无需信心)。
3、并非在任何一件事上都有神的特殊旨意。
⑴规律既是神造,按规律行事便是神的正常行事方法;
⑵人眼中的“反常”仍在神的(更高)规律之中。
4、遵行已明白的神旨,才能继续明白。
⑴知而炫耀,既非真知,且更有害;
⑵遵行有过程:从力争允许到选择顺服,从流泪顺服到甘心听命。
5、防止邪灵的工作。
⑴多变化,无恒定目标
⑵独行其事,不与肢体相合
⑶怕光明爱黑暗
⑷无知的热心冲动
⑸体贴人意不体贴神意,顾肉体不顾灵命
第一讲:一 1
第二讲:一 2 ~ 二 2
第三讲:二 3 ~ 三 2
第四讲:三 2~3
第五讲:三 3(1~3)
第六讲:三 3(4)~ 四 1
第七讲:四 2
第八讲:四 3~4
第九讲:四 5